关于涉疆问题的谎言与事实真相(3)
Feb 4, 2021 9:52:24 PM
谎言十一:新疆对少数民族采取同化政策,试图系统性消灭维吾尔文化。
事实真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民族充分享有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高度重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
◆新疆各民族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一批代表维吾尔、蒙古、回、锡伯等少数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著名建筑,如喀什阿帕克和卓麻扎、霍城秃黑鲁·帖木尔汗麻扎、昭苏喇嘛庙、和静蒙古王爷府、且末托乎拉克庄园等,均得到了妥善维修和保护。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等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维吾尔族“麦西来甫”、哈萨克族“阿依特斯”、柯尔克孜族“库姆孜弹唱会”、蒙古族“那达慕大会”、锡伯族“西迁节”、汉族“元宵灯会”等民族传统文艺活动广泛开展。一批反映时代巨变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优秀剧目,如维吾尔剧《艾里甫与赛乃姆》、哈萨克族《阿依特斯》、柯尔克孜族“玛纳斯奇”弹唱《玛纳斯》等相继搬上艺术舞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充分保障各民族在饮食、节庆、婚丧礼仪等方面的风俗习惯。新疆大中城市和有穆斯林群众的小城镇保持一定数量的清真饭馆;在交通要道以及有少数民族职工的单位,设立“清真食堂”或“清真灶”;供应穆斯林群众的牛羊肉,按照其风俗习惯进行宰杀处理、储运销售。各少数民族在自己的传统节日,如“古尔邦节”和“肉孜节”期间,都能享受到法定的节日假期。
◆目前,新疆各民族主要使用10种语言和文字。少数民族文字在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共事务领域广泛使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现有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语、柯尔克孜语5种语言的12套广播节目。新疆中小学广泛开设了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锡伯语等多个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课程。中国人民币纸币,上面印有汉语、藏语、维吾尔语、蒙古语和壮语一共5种语言。
谎言十二:新疆一些地区摧毁少数民族墓地。
事实真相:
◆新疆历来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丧葬基本权益。采取划拨专用土地、建立专用公墓等措施,满足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丧葬需求,少数民族传统丧葬习惯“站礼、送葬、过乃孜尔”等都得到了保留。
◆随着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各级政府加大公益性墓地的规划建设力度,各民族公墓设施不断完善、环境条件不断改善,个别地方的各民族群众有自发、自愿搬迁墓地的现象。
谎言十三:中国政府把新疆少数民族儿童送进寄宿制学校,“强迫”其与父母分离。
事实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新疆地域辽阔,村镇之间距离较远,学生上学很不方便,学习质量难以保证,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负担很重。为解决这一问题,早在上世纪80年代,新疆就建设了400所寄宿制中小学。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全国一样,按照国家要求对寄宿制学校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置,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建设标准,各类学习生活设施设备齐全。实践证明,开展寄宿制教育,已成为新疆加快教育现代化、助力精准脱贫的有力举措,受到各族学生家长的积极拥护。
◆新疆寄宿制学校建设是新疆从自治区实际出发,采取的一项旨在教育扶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安排,有助于提高少数民族中小学校教育现代化水平,促进新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新疆开办寄宿制学校的做法,与中国其他地区,与世界其他国家开办此类学校没有本质不同。
谎言十四:新疆学校用汉语取代民族语言,对他们进行“洗脑”。新疆禁止少数民族学生使用本民族语言,关闭维吾尔语学校。
事实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新疆在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同时,按照国家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要求,也开设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课程,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传承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使用7种语言开展中小学教育。目前,新疆在学前和中小学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育。学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可以更好地融入和适应现代社会,不论学习、找工作,还是交流对话、经商务工都会有更多的便利。
谎言十五:新疆以打击恐怖主义为借口镇压少数民族。
事实真相: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16年年底,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新疆策划实施了数千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被害,数百名公安民警殉职,财产损失无法估算,给新疆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
◆面对严峻复杂的反恐形势和各族群众对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中国新疆积极响应《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等一系列反恐文件,依照国家反恐法律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不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挂钩,对侵犯公民人权、危害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的暴力恐怖活动进行严厉打击。自2014年以来,共打掉暴恐团伙1588个,抓获暴恐人员12995人,缴获爆炸装置2052枚,极端主义渗透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新疆已连续4年多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件。(未完待续)